聲援個案及議題
|
||
---|---|---|
資源類型 | 聲援個案及議題 | |
資料識別 | E023-662 | |
文章標題 | 相關新聞標題:爭取100%的言論自由 | |
創作者 | 角色 | 文章作者 |
名稱 | 莊文瑞 | |
主題與關鍵字 | 主題 | 思想及信仰自由、司法人權 |
關鍵字 | 鄭南榕、言論自由 | |
內容描述 | 言論自由是每位公民的基本權利,除誹謗罪、教唆罪等法律明文規定的罪刑外。反對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人認為,應有程度等級的畫分,及有條件的限制。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人認為,不能畫分程度等級,它只能依「全或無」律來運行;言論若要受到限制,則必須是言論直接連繫行動而作為一種犯罪行為出現時,才應受到制裁。只有從壓制言論等於壓制個人生活權的角度來評價鄭南榕之死,才能公平地給他一個適當的歷史評價,因其是在替每個人爭取生活權。(1989年5月19日《首都早報》第7版:言論) | |
出版者 | 「台灣人權促進會」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(Ⅱ) | |
出版日期 | 1989年5月19日 | |
書名 | 鄭南榕案 | |
頁次 | 頁1 | |
典藏單位 | 台灣人權促進會 |